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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电子商务类项目政策资金拟补助主体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电子商务处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商务发〔2021〕9号)及《市商务局关于组织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度电子商务类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度电子商务类项目发放资金补贴。我局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评审工作,经各区、县(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审核等流程,沈阳诗野文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市李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华狐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第二批16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拟发放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18日—1月2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2274158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

附件:《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电子商务类项目拟奖           补企业名单

                                                                                                                                    沈阳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电子商务类项目

拟奖补企业名单  

 序号

           运营主体

   区县

   申报项目

1

沈阳诗野文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东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2

沈阳市李海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浑南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3

沈阳华狐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浑南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4

沈阳不老林食品有限公司

苏家屯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5

辽宁魔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自贸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6

沈阳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苏家屯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7

沈阳玖伍米橙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和平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8

辽宁源源孵化器有限公司

于洪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9

沈阳红梅食品有限公司

沈北新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10

沈阳衡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浑南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11

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新民市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12

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新民市

电商骨干龙头企业

13

沈阳捷之达现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于洪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14

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

沈北新区

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

15

辽宁联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铁西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16

中储发展(沈阳)物流有限公司

自贸区

培育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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