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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关于沈阳市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19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系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各地区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打造“履约践诺”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当好辽宁振兴、东北振兴的“跳高队”,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沈阳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政府部门招商过程中政策兑现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形成刚性制度约束,推动全市各地区招商引资守信践诺,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在招商引资洽谈过程中,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所产生的产值、税收、就业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认真测算平衡账、综合账、长远账,严把项目准入关。要与企业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考察企业和洽谈项目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禁止虚报数据指标误导政府决策,巧立名目套取政策红利,利用公权与投资商进行权力寻租等不当行为。

(二)审慎制定优惠政策

制定优惠政策和拟订各类项目协议、合同,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产业规划、资源状况、财政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背景审查、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对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程序,坚持依法依规,严守政策红线。不得作出违反法规、无法落实、越权或明显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各类承诺。谨慎签订各类项目协议、合同,严格审核把控项目投资额、投资强度、建设周期、预期效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

(三)避免地区间无序竞争

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和大局意识,注重本地区产业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强化产业论证和产业规划。规范和清理非平等性、非合规性、不合理性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必须与项目对地方贡献挂钩,强调借位发展和精准施策。严禁突破本地区承载能力和财政条件,为了项目的争夺拼资源、拼地价、拼补贴等不理性地抬高政策行为。

(四)严格兑现相关承诺

各地区政府要带头守信践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全面及时的落实国家、省、市和本地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增强法治意识,坚持诚信招商,杜绝承诺不兑现和新官不理旧账。严格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效益和政策兑现工作流程,及时足额予以兑现,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利益。如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需要调整或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项目责任部门要主动与企业沟通协商,做好解释与说明工作,争取企业理解,并及时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

三、工作机制

健全招商政策兑现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招商政策兑现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招商政策兑现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企业服务的能力建设。

(一)建立工作机构

各地区要成立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申办、开工建设、投资投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总结本地区政策兑现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政策兑现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政策兑现工作的意见。

(二)建立政策报备和工作调度制度

各地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地区制定的招商引资政策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备,并于每年6月、12月结合招商引资考核材料报告招商承诺兑现进展情况,进一步引导促进各地区政府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同时,市商务局定期对各地区招商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建立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投诉办理“绿色通道”

各地区政府要进一步畅通企业投诉和问题解决渠道,依托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惠帮企@链上沈阳”、沈阳营商微信小程序等诉求办理平台,成立工作专班,设立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投诉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发现并受理本地区招商承诺不兑现投诉。

(四)建立招商政策兑现工作监测预警制度

各地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主动靠前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服务。跟踪项目建设运营和政府履约进展,第一时间发现项目在招商政策兑现上的“痛点”“堵点”“难点”,进而实现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提前预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

(五)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将招商承诺兑现工作列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把各地区招商承诺兑现工作情况作为半年、全年招商引资奖补资金和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部分。加强对各地区招商承诺兑现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对虚报政策兑现情况、瞒报承诺不兑现问题和推进招商承诺兑现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对招商承诺兑现工作不重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开展约谈,责令认真限时解决,确保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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