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商务局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党建
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决策部署安排413午,沈阳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会上,党组书记史浩然同志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精神,并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卓青同志宣读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就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乔毅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的决心意图,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抓好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在全上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纪律保证。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市商务局党组要扛牢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完成学习任务。要做好融会贯通,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业务工作贯通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以学习成果推动商务中心工作提质增效。要创新学习方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等形式,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版权所有:沈阳市商务局 辽ICP备19006012号
网站管理:沈阳市商务局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 (024)-22722005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7
技术支持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