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诚信健康发展,市商务局等10部门印发了《沈阳市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着力治理解决二手车交易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签订交易合同、占道经营、违规开票、偷逃税收、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违规贷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交易规则,规范经营行为,持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竞争有序、诚信经营的二手车市场服务体系。
《方案》中整治措施一是加强企业主体登记和备案管理。依法清理整治不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的二手车“路边摊”“人行道市场”以及无场地、无设施配套、无专业人员的“三无市场”。二是加强二手车交易合同管理。持续在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展示、推行《沈阳市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消费者维权和涉税车辆价格采集的依据。三是强化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管理。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凭二手车交易合同开具发票。按照“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在认真核实机动车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未按合同相应金额开具发票的,由税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四是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标准化发展。在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公示统一样式的驻市场引导人员信息、交易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内容。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切实履行对市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定期报送《二手车交易市场标准化信息表》《二手车交易市场月报表》,及时发现和查处出现经营异常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五是健全市场分类评价管理机制。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红名单”、“灰名单”和“黑名单”三类评价和公示机制,健全属地核查提报、市级确认发布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发布三类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录。六是畅通二手车投诉和举报渠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合法、公平、高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在1月16日召开的沈阳市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专项整治部署工作会上,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结合整治工作分工,围绕违规车辆过户、利用不公平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偷逃税款等行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沈阳汽车流通协会向行业经营者发出诚信经营倡议。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赵庆源发表讲话,高度肯定沈阳市二手车监管工作做法。市商务局史武杰副局长强调,一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与惠企服务,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督察督办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是积极培育我市现有二手车经销企业,支持交易量大、服务能力强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尽快纳入统计体系,抓住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机契机,推动二手车置换消费。三是推动搭建便企利民的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加大二手车诚信兴商与放心消费宣传,构建二手车流通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