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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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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3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回头看”工作,2021年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的工作要求,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与巡察组同心同向、同力同行,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2月26日,全局召开处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精神。3月9日,党组书记、局长赵戈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在此期间,亲自主持研究制定了《市商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商务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3月15日,赵戈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第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王立军同志列席了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结合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进行认领,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标准明确、按时推进。整改工作中,赵戈同志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随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新官理旧账”,坚决杜绝整改脱节问题的发生。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左右进行一次调度,相关责任领导开展经常性的调度推进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下步工作安排。截至目前,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12个问题中已有9个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另外3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将继续加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集中整改期间,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与12个问题有关的制度、规定、意见和规范等14项,以此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挽回经济损失23.06万元。目前,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党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实现“开门红”,四月份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市商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问题1:关于自行设定处室职责,违反“三定方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沈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沈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理解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方向、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实践要求,在强化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来统筹谋划。

2.在全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20〕38号),指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增强执行编制工作的严肃性。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要求,严肃编制管理纪律,提高编制管理工作准确性、规范性。

3.结合经济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商务工作大局中谋划落实,重新梳理内设机构职能,保证原有职能和新增职能融汇贯通,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相关职能和内设机构情况,争取尽早优化调整“三定规定”,调整内设机构编制数,做到合理配置、人岗相适,确保工作有效运行。

4.在市委编办对我局“三定规定”优化调整工作之前,按照现有内设机构规定编制数进行人员调整,解决现有内设机构人员超配问题。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个别处室人员超编问题已经作出调整。

问题2: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审批权一放了之等有关问题。

整改措施:

1.梳理明确各区县(市)承接责任部门和负责人。3月上旬已下发通知,进一步梳理明确全市各区、县(市)商务部门承接工作受理窗口、人员、联系电话等。

2.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3月中下旬组织各区县(市)召开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指导各区县(市)明确办理流程、进行网上公示。

3.督导检查各区县(市)备案登记工作。4月份对各区县(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已经指导整改到位。

问题3: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判、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商务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规范定期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机制,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整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及时梳理相关情况,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进行汇报,并请派驻纪检组严格监督。

3.制定《市商务局办公系统工作规程》,并规范完善局党组会议管理制度,明确会议筹备、组织召开、邀请纪检组监督、会议纪要印发、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流程。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报送了有关情况并请予监督。

问题4:关于招投标程序存在漏洞,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制定出台《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

2.重新梳理合同、协议等材料用印流程,修改完善局机关用印管理制度,分别明确文档类、合同协议类、表格及其它类材料用印流程,加强用印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各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

3.对巡察反馈指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相关合同的相关项目要素予以补充完善,做到合规管理,要素齐全。

4.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问题5:关于公务接待“三单不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工作流程。

2.对巡察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凭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或补充相关情况说明,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据。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问题6: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违反工会管理制度,机关工会经费未设立专户。

整改措施:

按照《〈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工发〔2018〕13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审批,已于2021年1月设立了市商务局机关工会经费银行专用账户。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问题7: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办公用品未实行集中采购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明确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使用工作流程。

2.完善办公用品入库、领用等台账管理办法,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管理,明确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入库、领用等相关程序,防止出现“跑冒滴漏”问题。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从4月份开始试行网上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问题8: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沈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2.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补签相关协议,完善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代缴个税义务。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代缴个税义务。

问题9: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津贴发放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措施:

进一步严格考勤和完善请销假制度,不断细化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台账;加强对考勤管理等制度规定的组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思想认识和主动性、自觉性;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依法享受休假权益;严格执行津贴发放相关政策,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和请销假台账,确保规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问题1:关于个人欠款挂账清理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2.对未完成清理的挂账款项,继续加大清查清收工作力度,核实有关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处理。

3.深入分析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形成相关情况报告,举一反三,推进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4.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职责权限所致而难以整改的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派驻纪检组报告。

阶段性整改成效:截止5月14日,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阶段性审核,建议核销金额21.16万元,其中,提供原始票据、情况说明并予认定的数额为18.62万元,现金还款数额为2.54万元。

问题2:关于账外资产缺乏有效监管、房产管理关系未理顺、存在大量房屋闲置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公有房产专项整治和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清查核实房产有关情况。

2.全力配合市纪委工作组,对全局范围内公有房产情况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严格执行《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推进房产专项整治整改工作。

4.加强公有房产管理工作,建立公有房产管理制度,完善房产管理台账,理顺房产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着力盘活闲置房产资源。

5.积极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推动解决公有房产管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阶段性整改成效:截止5月21日,一是积极配合市纪委工作组开展对原市服务业委、原市外经贸局及其所属单位房产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调取了房产资料。二是进一步清查核实了全局范围内公有房产有关情况,形成了《市商务局房产情况汇报》。三是着力推进部分房产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对部分第三人启动了执行程序。四是对原外经贸局名下部分房产已实际进行了接收,加强了房产管理和维护工作;五是与相关单位就解决房产租赁期满收回、遗留问题处理及移交等工作研究方案并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问题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当、房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公有房产专项整治和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清查核实房产有关情况。

2.全力配合市纪委工作组,对全局范围内公有房产情况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严格执行《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推进房产专项整治整改工作。

4.加强公有房产管理工作,建立公有房产管理制度,完善房产管理台账,理顺房产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着力盘活闲置房产资源。

5.积极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推动解决公有房产管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阶段性整改成效:截至5月21日,一是积极配合市纪委工作组开展对原市服务业委、原市外经贸局及其所属单位房产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调取了房产资料。二是进一步清查核实了全局范围内公有房产有关情况,形成了《市商务局房产情况汇报》。三是基本摸清了原市服务业委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是以往房产管理主体的历史沿革变化情况,为今后整改和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四是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几个具体问题,经调查核实基本摸清了有关情况。

三、下步工作举措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反馈意见代表着市委的要求,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从对党忠诚、为党尽责的高度,扛起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讲政治的大局意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创造性。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与抓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全面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要求不松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局党组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局党组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抓手,举一反三,洞察秋毫,强弱项、补短板,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善于并及时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持续用力,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局党组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做深做实,在后续的整改工作时限内,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特别是公有房产管理和个人欠款挂账问题,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项一项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局党组将每月至少研究一次,持续跟踪督办,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用好用足巡察成果,保证巡察成果最大化,真正实现“巡察整改促进中心工作,中心工作反映巡察成效”的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22720863

电子信箱:dw22720863@126.com

中共沈阳市商务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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