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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办公室

沈阳市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调整版)

一、总则

为确保我局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疫情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以市商务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作为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协调和监督,各处室密切配合。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赵戈

副组长:二级巡视员 郭志祥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市商务局应急指挥小组组长为应急工作总指挥,负责应急工作的整体指挥工作;副组长为副总指挥,协助组长工作,传达各项指令、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各成员负责贯彻和落实指挥小组布置的任务,并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和解决方法。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三)市商务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按照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优势。

(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行动迅速,及时了解,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处置果断,高效、妥善地开展工作。

四、应急范围及应急响应

本预案适用于市商务局处置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疫情传播、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

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

五、预警机制及应急启动

(一)商务局要加强对本局办公区域的重大危险源排查监管,以及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人员感染疫情的风险、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掌控备案。

(二)应急指挥小组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采取快捷的方式、方法、渠道落实传递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应急指挥有力。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处室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110公安局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请求紧急救援。对疑似疫情感染人员,应迅速隔离,同时向疾控中心报告,而后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四)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六、应急结束及信息报告

应急小组成员对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必须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应急响应。

小组成员在规定时限内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事故原因、救援过程、应急措施等相关事故记录,上报有关上级单位及领导。

七、应急保障机制

为有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可能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保证应急设备齐全、集体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有效保障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八、预案管理

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本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管理、修订、更新和解释等工作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沈阳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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