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文件精神,依据《辽宁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商市场〔2025〕28号),现将我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中家居产品、家装产品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3月24日起,按批次开展活动,最晚截止日期12月31日,每批次计划补贴资金额度核销完毕活动即止。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每类产品核销权益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产品类别
依据《辽宁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商市场〔2025〕28号),商务领域补贴产品类别为:
1.家居产品。为加快家居类产品绿色转型,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垃圾处理器、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全屋智能系统(含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智能家用摄像头、电动晾衣架、节能灯具等10类产品给予补贴。
2.家装产品。为促进家装类产品更新换代,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沙发、茶几、床(含床垫)、浴霸、淋浴器(含淋浴柱、淋浴屏、花洒)、浴缸、成品门、成品窗、成品柜、成品桌椅等10类产品给予补贴。
3.在上述20个品类基础上,市商务局将依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对补贴品类进行扩充,具体以公告为准。
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等补贴以市民政局、市房产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2025年度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的发布与实施,衷心感谢对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
沈阳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