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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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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137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来源:对外贸易管理处

2024年12月30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改进广交会参展企业质量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会字202422号和《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实施方案(2025年版)》,为充分发挥广交会平台作用,持续优化参展结构特对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原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从第137届广交会开始施行

一、分配原则

(一)原则上每一家企业安排展区不超过5个,同一展区安排展位最多不超过10个。对出口额低于展区平均水平的企业,原则上展位最多不超过1个。

申报企业出现评分相同时,展区出口额较高的企业优先安排展位。

(三)优先支持有自有工厂和产品的生产企业参展。

(四)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积极申报广交会。

(五)鼓励通过招商引资落户沈阳的企业申报广交会,从落户之日起至下届广交会评审前,开展出口业务并产生出口额的新招引企业,允许其在落户当年往后两届广交会使用母公司或同一法人项下相关资质出口额除外进行申报,支持展位最多不超过2个。

(六)加强企业参展成效评估,对连续两年四届参展,但在对应展区仍无出口额或出口额不达标的企业,原则上两年内在该展区不再安排展位。

二、评分标准

(一)前三年平均出口额(35分)

按申报企业前三年平均出口额100万元计1分,此项计分不超过35分。

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准,仅统计申请展位企业的出口额(关联公司的出口额不另外加总),原则上采用前三年度出口额评分,特殊情况按指定年份出口额评分。

(二)行业自律5

积极应对国际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积极参加行业集体协调,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积极配合交易团各项工作

(三)国际通行认证(10分)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属于申请的对应展区参展展品。主要包括: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ISO45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每种认证计2分,同一系列证书只计一次。

(四)高新技术企业(5分)

按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分别计5分。

(五)研发创新(10分)

企业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计1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计0.5分,证书覆盖产品须与申请展区对应的展品一致。

(六)境内外商标注册(5分)

境内注册商标,一个计1分,最高计2分;境外注册商标,一个国家(地区)一个商标计1分,以上分值可以累计,最高计5分,商标使用范围须覆盖申请展区。

(七)品牌荣誉(10分)

每获得一个省级品牌认证得2分;每获得一个国家级品牌认证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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