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市将于2026年1月21日起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月度开展活动,最晚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补贴对象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个人消费者,且收货地址在辽宁省内。
四、补贴资金
补贴权益领取分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线上、线下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4个板块。按照“全额使用、月度均衡、适度预留、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每半个月投放补贴资金额度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每月1日、15日集中投放当期补贴资金额度。补贴权益“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如本轮次某个品类商品资金额度使用完毕,即暂时关闭该品类商品补贴权益领取窗口,待下轮次起再行恢复领取窗口;如某个品类商品本轮次资金额度未核销完毕,剩余部分将转入下轮次继续投放使用。根据不同品类商品资金核销进度情况,对补贴资金额度投放比例实施动态调整,让以旧换新政策切实惠及广大消费者。
五、补贴流程
1.领取时间:领取开始时间为每日9:00起,补贴权益券当日24时前有效,当期额度领完即止。
2.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云闪付,盛京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以及相关电商平台APP专区等辽宁补贴申领入口,进入以旧换新专区完成身份验证。
3.领取补贴权益:消费者选择领取补贴城市为沈阳市,点击补贴品类,在领取权益栏位,点击某一类权益,领取补贴权益。
4.补贴权益核销:消费者购买政策适用产品时,采用“支付立减”方式享受补贴。消费者领取补贴权益后,到我市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选购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享受相应比例立减补贴。
商品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消费者填写收货地址要详细具体,必须为辽宁省内,提供准确的楼栋号码和门牌号码(或X村X组X号)。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消费者只能享有每类政策适用产品补贴权益1次。2026年已在其他省、市享受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消费者,不能在沈阳市领取核销同类补贴资格。
2.消费者领取补贴权益后,如超期未核销或有效期内未核销,可在领取权益列表中自行点击撤销,撤销后该补贴权益可重新领取。如发生退货情形,已核销的补贴权益可恢复并解除绑定。
3.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2026年12月31日。
4.消费者购买政策适用产品须单独订单、单独支付结算、单独开具发票。
5.参与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商家名单,将在沈阳市商务局官网定期发布。
6.消费者须合法合规领取使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所购商品不得租赁、转卖或提供给企业使用;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及经营主体,将取消其补贴资格或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为确保国家资金安全,有效核验领取补贴的真实性,消费者在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后,须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上传和产品验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手机SN码、支付小票、发票、签收信息等。请广大消费者谅解,并予以配合。
8.技术服务热线: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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