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商务局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第139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对外贸易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广交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交会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市参展企业结构和参展质量,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现就第139届广交会沈阳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工作制定如下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分配原则

(一)原则上每一家企业同一展区安排展位最多不超过10个。

(二)申报企业出现评分相同时,展区出口额较高的企业优先安排展位。

(三)优先支持有自有工厂和产品的生产企业参展。

(四)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积极申报广交会。

(五)鼓励通过招商引资落户沈阳的企业申报广交会,允许其在落户当年的往后4届广交会使用母公司或同一法人项下相关资质(出口额除外)进行申报,原则上支持展位最多不超过2个。

(六)加强企业参展成效评估,对连续两年四届参展,但在对应展区仍无出口额或出口额不达标的企业,原则上两年内在该展区不再安排展位。

二、评分标准

(一)前三年平均出口额(25分)

按申报企业前三年平均出口额每100万元计1分,此项计分不超过25分。

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准,仅统计申请展位企业的出口额(关联公司的出口额不另外加总),原则上采用前三年度出口额评分,特殊情况按指定年份出口额评分。

(二)行业自律(5分)

积极应对国际“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积极参加行业集体协调,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积极配合交易团各项工作。

(三)国际通行认证(10分)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属于申请的对应展区参展展品。包括但不限于: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ISO45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每种认证计2分,同一系列证书只计一次。

(四)优质企业(10分)

按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分别计5分。

(五)研发创新(10分)

企业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计1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计0.1分,证书覆盖产品须与申请展区对应的展品一致。

(六)境内外商标注册(5分)

境内注册商标,一个计1分,最高计2分;境外注册商标,一个国家(地区)一个商标计1分,以上分值可以累计,最高计5分,商标使用范围须覆盖申请展区。

(七)品牌荣誉(5分)

每获得一个省级品牌认证得2分;每获得一个国家级品牌认证得5分。


版权所有:沈阳市商务局 辽ICP备19006012号
主办单位:沈阳市商务局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 (024)-22722005
地址: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7
技术支持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