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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甲醇新能源 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来源:特种商品管理处

沈商务发〔2026〕17号

沈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活跃沈阳市汽车消费市场,鼓励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促进我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发改工业〔2026〕387号)有关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将组织开展沈阳市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贴时间及金额

从2026年7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甲醇新能源乘用车,即可参与活动,具体截止时间以补贴资金发放完毕为准。本次甲醇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资金总额度为4亿元。

二、补贴对象

面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一辆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个人消费者须在沈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的甲醇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新车。

(二)注册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购买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后,在公安车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地域不限)。

(三)补贴申报

1.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在银联“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沈阳市甲醇汽车补贴”小程序,点击“授权登录”。

3.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购车人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国徽面);

②本人实名绑定银联“云闪付”App银行卡(银行信息须填写到支行,如:盛京银行沈阳华山支行);

③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传第1、2页);

⑤银联商务POS交易凭证(2万元及以上、交易凭证须包含车架号即VIN码)。

4.乘用车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在本次活动期间内取得。

5.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持申报材料到市商务局指定地点线下办理。

(四)补贴审核与兑付

市商务局对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定期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拨款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人银行卡。

五、提示事项

1.本次补贴活动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先到先得;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该项活动同步结束。

2.个人消费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等须保持一致。如有申报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申领人法律责任。

3.本次甲醇新能源乘用车(不含营运车辆)消费补贴,每位个人消费者不限购买辆次,个人消费者、购车人、申领人需为同一自然人,所提交材料需对应,并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与活动。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补贴的,不予补发。

5.活动期间内,沈阳市甲醇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补贴与国家、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不可兼得。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上级政策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个人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沈阳市商务局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7.有意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参与活动后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

8.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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