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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务局关于第三届沈阳电商直播节承办主体招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电子商务处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等文件精神,落实《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拟就第三届沈阳电商直播节的承办工作,向社会公开招募承办主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电商直播节,是我市按照省商务厅工作部署,为推动实体商贸企业充分利用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拓展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提升营销能力所举办的电子商务网络促销活动。旨在以直播电商新业态深度赋能传统产业,助力商家数字化转型;用直播电商讲好沈阳产品及沈阳品牌故事;推动更多沈阳好物上网、出海。由市商务局主办,拟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方式开展,由企业方作为具体承办单位,主办方负责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承办单位负责活动具体实施。

三、招募方式

沈阳市意向承办企业,按照活动内容要求,设计、策划、制订沈阳市第三届电商直播节活动整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商务组织专家对承办企业活动方案进行评选,择优选择承办主体。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沈阳市届电商直播节拟于9月中下旬至10月期间举办,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周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具体活动时间由中选的承办方编制活动方案提出活动主题和意向活动时间,经主办单位同意后确定。

(二)启动仪式及总结

设计活动主视觉画面、宣传海报和其他宣传物料,要突出沈阳特色元素,外观时尚、富有创意设置启动仪式和闭幕式,启动仪式设置一个线下主会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闭幕式对活动进行总结,为优秀直播带货达人和优秀网销品牌进行表彰。现场搭建标准展位不少于50

(三)专场活动

组织达人主播举办不少于2专场直播购物活动,优选沈阳都市圈企业及产品不少于20,实现专场总体带货额不少于50万元。每次专场活动直播持续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联动促销活动

联动各区县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促消费活动,营造购物氛围,助力企业销售提升

四、承办主体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沈阳市依法注册、财务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

2.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3.近两年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良好,可开具出资证明书实缴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5.年内举办大型供销对接促销活动的案例。

(二)技术要求

1.按照活动方案,在严格遵守安保、消防等相关安全规定的情况下,按时按质量完成活动启动仪式、闭幕式现场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效果呈现及活动宣发效果。

2.按照要求,设计、印刷活动户外宣传媒介物料并进行宣发,全网曝光量超过500

(三)方案要求

1.活动主题。活动主题和意向活动时间;

2.活动实施计划表;

3.场地租赁搭建计划;

4.活动内容策划。包括氛围物料设计及制作启动及闭幕仪式执行、专场活动方案、活动宣传计划等;

5.资金预算明细。

6.安防预案。

方案提交

(一)时限:202398-912

(二)文件:活动设计方案、承办活动承诺函(一式两份),装订加盖骑缝章;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文件以档案袋封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六、政策支持

市商务局对方案中选的承办主体,按照《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场地租赁、展位搭建、供销对接、宣传推介等支出按不高于实际发生费用50%比例给予补助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其他

联系人:孙志永孙峥

联系方式:02422741589

联系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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