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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贸易
和平区服务业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6-04-15     来源:null

  为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深入持续开展,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按照市服务业委《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素材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较好实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要以“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开展宣传工作,并加强任务的细化,宣传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督促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通过宣传,促进公众食品安全消费健康理性。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为使我局广大机关干部切身感受食品不安全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切实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办公楼内通过网络、发放文件,让大家学习新的食品安全法,不断增强广大机关干部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

  三、强化引导,广泛宣传。我局“两节”期间,对百盛购物中心、潮汇购物中心、沃尔玛超市(太原街店)等大型商场超市进行了走访宣传引导,通过口头、书面、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使商场超市工作人员和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安全消费,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消费观。

  通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我局和大型商场超市切实发挥了责任主体和宣传主体作用,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更加面向基层,贴近广大群众,达到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的目的,使食品安全真正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安全饮食变成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传播食品安全理念,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员工和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取得了预期效果,推进了商贸企业食品安全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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