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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让综保区近海园区享受沈阳市自贸区同等政策待遇建议》(第594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综合保税区工作协调处

李长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综保区近海园区享受沈阳市自贸区同等政策待遇的建议》(第0594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一、体制机制及政策扶持方面

依据沈阳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沈阳综保区”)管理体制机制相关文件内容,为加快推进沈阳综保区发展建设,我市在市级层面设立了沈阳综保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是议事协调机构;在区级层面设立了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管委会、桃仙园区管委会,辽中区政府、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分别为近海、桃仙园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片区人、财、物管理。

2020年以来,市级层面接连出台了《沈阳综保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沈阳综保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2022年沈阳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沈阳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近海园区也出台了《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支持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园区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等产业扶持政策。市区两级合力推进,综保区近海园区发展进入快车道,2021年、2022年进出口值均突破10亿元,实现快速发展。

二、与自贸区沈阳片区联动发展方面

为推进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发展,市相关部门制定了《沈阳市推进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2年自贸区沈阳片区推进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的工作计划》等文件,积极推动自贸区沈阳片区开展近海园区的对口帮扶。

同时,我局会同沈阳海关、市自贸办等部门,加大制度创新及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通关一体化水平。如创新提出中欧班列“区港直通”管理新模式,破解中欧班列装载节点与综保区物理区位隔离的发展瓶颈;积极推广分类监管,鼓励区内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展内外贸业务;开展境外文化艺术品保税展览展示等,加快推进近海园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日报告、周调度、月例会”长效工作机制,台账式跟踪推进沈阳综保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情况,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作用,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力推动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桃仙两园区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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