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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在沈阳国际陆港集中建设大宗商品指定口岸建议》(第67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口岸处
宋志鹏代表:
关于在沈阳国际陆港集中建设大宗商品指定口岸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 现就沈阳口岸功能建设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沈阳口岸功能建设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沈阳空港口岸已建成进境冰鲜水产品、水果、肉类、食用水生动物、其他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观赏水生动物、进口药品、进口药材、种牛种马、鲜花、国际快件)指定监管场地,初步形成了口岸经济产业形态,为外贸新业态发展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口岸功能申建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进口岸功能建设,我局根据相关区县关于申建口岸功能的意见,结合我市总体规划及各区县产业结构和实际需求,组织相关区县积极推进进境粮食、木材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和整车进口口岸申建工作。同时,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局经综合研判、统筹考虑,已将《全市口岸功能建设布局的报告》上报市政府。今年3月10日,我局带队会同于洪区赴长春调研学习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周调度、月推进的工作机制对口岸功能建设情况进行推动。因此,关于于洪区在沈阳国际陆港集中建设大宗商品指定口岸相关事宜,我局将指导于洪区申建相关口岸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沈阳口岸发展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口岸功能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口岸功能拓展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口岸功能申建,对相关区县给予政策指导和协调对接,为沈阳开放型经济提供新动力。
感谢您对沈阳口岸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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