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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关于餐饮行业推广分餐公筷建议》(第607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29     来源: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王军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餐饮行业推广分餐公筷的建议》(第0607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一直以来,市商务、文旅、教育、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非常重视分餐公筷的推广工作,特别在疫情常态化条件下分餐公筷尤为重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综合各部门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在“抓小抓早”教育方面

市教育局将学校食堂作为宣传主阵地,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及海报,每个餐桌均摆放小型警示牌提醒学生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目前,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校就餐均采用分餐制,由食堂服务人员或教师用公勺进行分餐,学生根据需要向分餐老师说明食量,按量取餐,避免造成食物浪费。学校使用的教材分国家教材和地方教材,国家教材由教育部编著,地方教材由省教育厅编著,市级教育局未参与教材制定。在日常教育中,教育部门提倡学校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升旗仪式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和宣传。

二、在公务用餐管理方面

2022年5月,市接待办对2014年印发的《沈阳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第六条第(二)款明确,“工作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般实行分餐、自助餐”。新伟书记批示“发各单位学习,严格管理,坚决落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原则,严格对每日每餐使用的公用餐具进行消毒。在热菜凉菜主食小料等均配备专用公筷、公勺、取餐夹,且餐厅门口配备一次性手套,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公用餐具。在餐厅墙面悬挂节约粮食等宣传展板,并且提示广大职工勤拿少取,使用公用餐具进行取餐。对部分办公区的公务用餐实行自助餐,并全部做到分餐制,并配备公筷公勺。

三、在宣传推广方面

市商务局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倡导行业企业推行“公筷公勺”。积极协调组织省饭店餐饮协会、省餐饮烹饪协会、市烹饪协会及企业代表研究探讨“公筷公勺”相关工作,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对“公筷公勺”“分餐制”的建议,并指导行业协会将“公筷公勺”“分餐制”纳入《辽宁省绿色餐饮企业评价规范》。经市烹饪协会对全市餐饮企业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制”的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全市餐饮场所“公筷公勺”广泛使用,“分餐制”也得到很多商家的积极响应。

市文旅局坚持做好“分餐”“公筷”的媒体宣传工作,在我市持续播发相关公益广告,沈阳广播电视台在2021年下半年,共播出《一双公筷,健康常在——做“公筷行动”的践行者》等相关公益广告200余次。2022年以来,每天在新闻综合、经济、公共三大频道播出《健康生活,有你有我》《人品良,食品安》《文明餐桌,公勺公筷》等公益广告,播发频次达到每天10次,全年总计将播出3500次以上。通过广泛宣传,倡导受众改变现有的“共餐制”习惯,形成“分餐制”饮食习惯。

四、在供给侧和消费端引导方面

按照省商务厅部署,2020年以来,积极动员全市餐饮企业参与绿色餐饮企业创建,截至目前,全市获评省5A级“绿色餐厅”企业13家,获评数量居全省第一。今年力争再获评12家,从而引导全市餐饮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意识,让“分餐”“公筷公勺”形成一种服务习惯。同时,市商务局指导市饮食文化研究会开展了多期“文明餐桌进社区”活动,向福康、文安路社区等社区居民宣传“文明餐桌”,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走进社区,走进家庭。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使用公筷公勺、养成文明用餐习惯的宣传推广力度,继续督促学校保持良好的分餐习惯,并将“公筷公勺”纳入学校食堂的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对“分餐”“公筷”等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推广落实情况进行广泛报道。养成定量取餐、按需进食的习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杜绝食品、粮食浪费,形成良好、健康的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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