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沈阳市新零售》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此项提案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对建议内容进行了研读,针对你们提出的“打造一款手机购物APP,把沈阳市的优质零售实体店、商业区搬到线上”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发展新零售的相关举措
(一)区域型电商平台发展的制约因素
1.流量不足制约着区域性电商平台的出现
2013年起,中兴商业大厦、五爱集团、兴隆集团等大型实体企业开展了线上转型的尝试。我市先后支持中兴云购、五爱购、兴隆电商等电商平台建设,推进实体零售企业转型,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但我市未能产生一家大型零售线上平台。从主流电商平台的活跃用户数量看,淘宝活跃用户数超过8亿,拼多多活跃会员数达到4.2亿,京东活跃购买用户3.6亿,唯品会活跃会员0.4亿。我市尚未出现过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网站,人口仅为800余万,在流量方面存在先天性短板,区域型综合零售电商平台难以实现持续发展。
2.技术条件制约统一电商服务平台的实现
目前,由于众多的商贸流通企业已经建设了自身的信息化系统、电商平台、APP或小程序,如新玛特的天狗网、大润发的优鲜、沃尔玛的山姆店app、地利生鲜的嘀哩集市、中兴商业大厦的中兴大厦+等。各平台系统采用的开发语言和数据架构千差万别,且商业系统存在数据涉密、迭代频繁等特性,给建设统一平台,保证分布异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带来极高的技术难度和风险。2014年前后,沈河区等区县尝试建设的“逛中街”等商圈app均未能存活,也从实践角度验证了建设统一电商服务平台的困难性。
3.电商物流体系基本形成的格局提高了行业门槛
2013年起,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快递企业陆续进驻我市,启动电商仓储配送网络建设。目前,我市分布着京东亚洲一号、唯品会电商物流园、苏宁物流仓储中心、菜鸟物流智能仓、顺丰速递分拣中心等大型电商仓储配送中心和供销社、副食集团、中兴商业大厦、大润发等传统商贸企业的物流配送体系,我市已经实现了网上购物当日达、品牌购物本地调货配送,电商物流配送格局基本成型,进入市场的门槛和成本都制约着统一化运营的开展。
(二)我市推进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举措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采用了“松耦合”形式实现各类APP和电商平台的汇聚,助推我市优质零售实体店、商业区拓展网上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多数大型零售企业如大润发、新玛特、家乐福、百胜餐饮等企业均开发了自营app为客户提供线上服务,通过与微信、京东、支付宝等流量平台实现网络经营;家食乐、老边饺子等中小型零售企业也通过入驻淘宝、京东、美团等大型平台实现了线上经营。据调查,截止2019年末,我市入驻主流电商平台商铺数量达17.3万个,与我市批零住餐企业(32.4万个)的比例达到53:100,网上经营已经成为我市商业经营的常态。在此基础上,我市通过流量入口向广大市民推送各APP和网上购物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2020年,为提振消费信息,支持企业复工,我市举办了“惠民消费季”活动,依托“盛事通”平台,与微信支付合作,面向沈阳市居民发放了3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引导实体商贸企业通过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吸聚流量,开展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以新服务带动壮大新型消费,以政策、活动引导市场人气回归。疫情期间,我市组织了饿了么、美团等15家电商平台与实体超市合作,发布《沈阳网上买菜全攻略》,为广大市民提供了15条网上买菜的渠道,让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买到想要的各类菜品。
(三)积极出台新零售发展政策
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沈商务发〔2020〕18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若干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0号)等一系列政策,提出“对大型综合超市、连锁生鲜超市线上自营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交易的,2020年上半年单季网络交易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按季度分别可享受各档一次性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对2020年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序,分别给予第1-10名30万元、11-20名20万元、21-30名10万元一次性补助”,积极鼓励引导我市电子商务等新零售模式发展。结合网红经济发展,我市举办了“2020沈阳市网络直播带货节”,推出网络平台战略合作、搭建网上专题专栏、创作新媒体作品、网络达人直播探店、网络直播带货、平台话题推荐和广告推送等多种形式活动。其中,探店扫街直播行活动网络直播总时长超过80小时,观看网民超330万;县长直播带货活动全网累计观看人数180.8万人次,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29.7万人。通过直播电商初步打响活动品牌知名度,带动了商业店铺客流和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的“双增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贵委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在充分研究和吸纳的基础上,拟开展如下工作:
(一)支持电商等新零售模式发展,推动传统企业线上转型
落实《沈阳市鼓励和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沈阳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扶持资金,加快资金拨付,推动新零售企业快速壮大。着重推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模式发展,推进“网络直播带货节”“双品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利用好直播电商等营销新模式,拉动产业升级,激活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沈阳品牌产品和重点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特别是零售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助推零售领域加快实现网络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推动沈阳产品走出去
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资源优势,加快跨境电商发展。推进沈阳海关二级节点建设,建立跨境电商数据交换传输通道,满足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高并发量需求。创新发展思路,借鉴沈阳东网云科技有限公司跨境直播的运营经验,推进我市发展跨境直播,培育外贸型直播带货团队,推动我市特色产品“走出去”。加快建设跨境电商O2O体验店,形成一批环境优雅、服务优质、购物便捷的高品质跨境商品体验购物中心,结合探店直播等活动方式进行推广,创新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感谢贵委对电子商务等新零售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局将继续做好新零售发展的推进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新零售发展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