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商务局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经营机制引导我市夜经济发展的提案》(第0429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李宗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经营机制引导我市夜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商业水、电、煤气、采暖等收费的建议

据市发改委反馈,我市自来水、电、天然气、供暖价格一般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大类。根据对经营企业的成本监审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具体价格政策。一是电价定价权限在省价格主管部门,按用电性质分为居民、非居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等四类。部分非居民用电价格按峰、谷、平价格收取。二是我市自来水、天然气用户,按用户性质分为大致分为居民、非居民两大类。由于自来水、天然气用户受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所限,无法详细统计出用户在某一具体时间段的用量,只能以月为单位对用户进行抄表统计用量。因此,执行夜间时段价格优惠政策无法操作执行。三是我市采暖用户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非居民两类。如对部分商业企业、个体经营者的采暖价格按居民用户收取,会导致分类过多,存在经营类别界定模糊,后续矛盾突出等现象。

二、关于出租车收费的建议

据市发改委反馈,将出租车计价方式按白天与夜间区分,是全国通行的做法。每年中央财政统一对出租车发放燃料补贴,以每辆车为单位进行补贴,并未按白班与夜班区分发放,我市也遵此规定执行。

三、关于夜间劳动报酬的建设

据市人社局反馈,按照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我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权由市级下放至区、县(市)人社局,各夜经济相关用人单位可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到企业经营所在地或注册地,人社窗口进行申报、审批。

四、关于对商业街区恢复网格巡逻的建议

经与市公安局协调,目前市公安局依托网格化勤务,强化定点和巡逻管控工作,提高巡逻频次,提升管事意识,有效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一是提升巡逻见警率。市公安局巡警部门组织巡特警大队武装处突(机动)巡组、巡特警大队专职巡组、市局轮训巡组、辅警巡组切实加强我市繁华商业街区的巡逻防控工作,切实提高见警率、覆盖率、管事率,提升群众购物、休闲、娱乐出行安全感。二是提升巡逻管事率。市公安局巡警部门组织城九区分局巡特警大队组建夜鹰机动巡逻队,切实加强经济繁华地区、警情多发区域的巡逻防控工作,积极预防、震慑、打击各类街面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提升应急处置率。市公安局巡警部门进一步扩大机动巡逻覆盖面,全面提升街面武装巡逻震慑力度,并采取不定时视频拉动的方式对街面各巡逻组进行应急拉动测试,确保一旦遇有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依法、高效、妥善处置。

感谢您对沈阳市夜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版权所有:沈阳市商务局 辽ICP备19006012号
主办单位:沈阳市商务局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 (024)-22722005
地址: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7
技术支持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