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二手车市场监管,打造东北最大机动车流通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二手车市场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二手车市场主体分为二手车交易市场(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审核,全市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30家(其中铁西区11家、于洪区5家、大东区3家、浑南区2家、沈河区1家、苏家屯区1家、辽中区2家、新民市3家、法库县1家、康平县1家);共有二手车经销企业220家(其中汽车销售4S店68家)、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11家。
(二)管理依据。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要求,依据《辽宁省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商联发[2005]203号),“各市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分工。二手车流通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其中,市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公安局负责二手车交易的治安管理和交易后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市场监管局负责为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税务局负责《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发放工作。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便利交易。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商务发〔2021〕1号),从培育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推进二手车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加强行业监督查处力度等方面,促进二手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备案管理,加强主体监管。经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工作会研究,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二手车市场主体发展的通知》(沈商务发〔2022〕14号),通过完善市场主体备案信息、规范市场主体备案管理、健全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品牌化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安全管理、严格使用二手车交易合同等方面,加强对二手车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会同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研究编制了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沈阳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中注明交易车辆的里程、维修、保养、年检等基本信息,并约定了质保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已在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推行使用。
三、二手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全市二手车交易25.7万辆,同比增长9.8%,我市二手车市场前景向好,并呈现行业规模逐步壮大、交易模式日益丰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等积极趋向,但与活跃的新车市场相比,二手车市场仍然存在与强劲发展势头不相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行管理办法严重滞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于2005年颁布实施,新《办法》自2016年至2018年已多轮征求意见,至今未明确出台时间计划。由于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并未对经营主体的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易造成二手车交易市场随意设立,建设规模差异较大,经营成本高低不一,也导致了部分二手车交易市场仅具备开票服务功能,处于低水平的运营服务状态。此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未涉及对经营主体的处罚内容,商务部门监管缺乏依据和抓手,难以有效办理和妥善解决消费者的二手车交易相关投诉。
(二)二手车鉴定评估比例较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只有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才被要求进行强制检定评估。买卖双方由于对评估机构的认知度有限以及价格、费用等原因,导致通过具有资质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车辆数量少、比例低,隐瞒车辆信息及质量缺陷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二手车交易合同仍不规范。《沈阳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仅在已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推行使用,并未在全市二手车交易中要求使用。
四、分析原因
(一)诚信问题仍然突出。由于二手车交易多采用直接交易或通过经纪公司交易,违法违规经营交易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于洪区塔湾、造化等地区,主要表现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非法占道经营、乱开二手车交易发票、隐瞒车辆信息及质量缺陷等情况,导致行业整体诚信度受到影响,损害了城市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
(二)售后服务缺乏保障。二手车商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自身的风险,普遍只进行销售,能够提供售后服务仅占少数,利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销售二手车商尤为严重,限制了购买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三)品牌业务发展受限。由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须缴纳0.5%的增值税,二手车经销企业往往依托二手车市场进行二手车经纪,以规避较高的二手车经营税收,导致品牌二手车业务发展空间受限,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印发《沈阳市二手车市场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监管、长效治理的原则,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管理、严格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统一使用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为主要抓手,规范二手车经营交易行为,严厉打击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隐瞒车辆信息及质量缺陷、不签订交易合同、违规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非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提升部门协同治理水平,着力突破市场发展堵点,持续优化二手车市场发展环境,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竞争有序、诚信经营的二手车流通体系,将我市打造为管理规范、诚信度高、辐射力强的二手车区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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