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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沈阳餐饮业现状及对策提案》(第360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29     来源: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郝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餐饮业现状及对策的提案》收悉。一直以来,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等部门高度重视餐饮行业的纾困解难工作。现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消费、发放消费券方面

市商务局非常重视餐饮行业发展,2022年3月,引导美团外卖平台投放线上外卖补贴超千万元,美团平台线上投入实销C端消费者红包补贴累计1113万元,B端商家运费等补贴414万元,为城市餐饮促消费活动提供专项支持,进一步助力沈阳餐饮商家提振经营信心。同时,积极搭建产业链互动平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行业协会连续四年举办中国(沈阳)餐饮博览会、辽宁(沈阳)美食节暨首届辽菜产业发展大会等重要展会,推动行业跨区域合作与发展。支持举办花椒(沈阳)餐博大会,深度挖掘餐饮行业新需求、新动态持续为东北餐饮产业贡献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信息、资源平台,指导行业协会策划开展相关活动,为住宿餐饮业发展服务。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营造节日餐饮消费氛围,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扩大餐饮消费,助力沈阳经济快速恢复发展,2023年1-2月开展了消费券发放等促消费活动,本次也是首次单独设置了15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书且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均可参加此次活动。通过银联大数据反馈,促消费效果明显。

二、关于减免房租方面

我市于2022年12月30日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29号),该文件第七条明确“引导和支持出租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市房产局已对承租市属直管非住宅的承租户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对其中符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人进行租金减免。对餐饮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

三、关于提供资金支持方面

一是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辖内金融机构针对餐饮企业推出了贷款宽限期、延期、无还本续贷等一系列暖企举措,根据餐饮企业规模匹配金融产品,提供线上及线下两种方式贷款。线上贷款包括纳税e贷、国担e贷等产品;线下贷款包括红星贷、小企业简式快速贷等产品。目前纳税e贷可提供最高300万元的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国担e贷可提供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于有更高用信需求的,可申请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二是用好线上融资平台,提升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企业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是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载体。目前,企业征信平台已累计采集税务局、人社局等11家主要数据源单位12大类数据,16亿条数据,采集量已在全国领先;已累计获得企业授权超过7000户,征信报告查询量3万余次,服务信贷投放总额近2000亿元。依托企业征信平台创新推出“征信+”线上信用产品,如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沈城智慧快贷”,基于小微企业社保缴交信息,采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对满足条件的沈城小微企业实现线上审批、自动放款,已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8665户,授信金额56亿元。三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政策工具。围绕餐饮企业,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融资需求清单,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对接,跟踪企业融资进度。建立面向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开展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开展再贷款业务的法人银行机构给予专项奖励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推广应用创业担保贷款、助保贷、首贷户贴息等政策工具,已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亿元,服务7680户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达到4140万元,合作金融机构范围扩展至7家,服务中小微企业141家,拉动银行投放“助保贷”业务品种贷款2.8亿元,风险补偿金使用率达到67.6%。2023年,我市将落地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对在首贷服务中心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首贷户贴息,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水平,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惠企政策宣讲活动,编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指南,开辟惠企金融政策“云获取”通道,推送至各类市场主体。依托“惠帮企@链上沈阳”智慧平台、营商下午茶、企业座谈会等渠道和方式,“一企一策”解决企业诉求。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挥三大证券交易所辽宁服务基地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培育孵化功能,深入开展常态化路演、培训、宣传活动,持续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意识。强化梯次培育,将具备潜力的餐饮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持续夯实资本市场建设基础。加快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带动社会资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群。

四、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按照现行纳税政策,市税务局对符合条件的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餐饮行业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对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中,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是指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小微型企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是指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型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餐饮行业纳税人,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同时,对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餐饮行业纳税人,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我国在税收上采用的是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减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市税务局作为市一级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餐饮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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