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沈阳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肉类产品溯源平台解决食品流通过程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入场监管,达到实时溯源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定点屠宰的畜禽需要出具“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针对此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以动物及产品官方检疫信息为核心,以企业品质检验信息为辅助,建立了信息化可追溯系统,实现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实时溯源。可追溯系统包含电子出证、远程视频监控、动物疫病快速检测、检疫执法信息采集、短信息群发等子系统。目前正推进全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屠宰场、规模饲养场、县级和乡镇级检疫申报点、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场所,并与省级监管平台联网对接,形成省、市、县三级平台网络。通过扫描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可知道其产品是出自什么屠宰企业,属于什么品种,企业等级,生产日期,是否经过检疫、检验等等,初步实现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前的痕迹化和可追溯化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农业部门负责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
二、建设追溯体系,实现流通追溯
2013年11月,沈阳市被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四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按照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一期)建设情况。
2014年10月,沈阳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4〕68号),正式启动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招标采购咨询设计单位,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调查我市肉菜流通企业,分析我市肉菜流通渠道、上下游流程、经营方式、肉菜进货管理形式、结算形式等方面,按照商务部关于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要求,制定我市肉菜流通追溯技术设计方案。委托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沈阳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单位和系统集成单位。2017年9月,通过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考核验收,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一期)建设完成。试点一期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蔬菜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屠宰场追溯子系统、大中型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标准化菜市场追溯子系统、配送中心追溯子系统、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和品牌肉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建成肉菜流通追溯运维管理中心。
(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扩面(试点二期)建设情况。
2018年4月,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市长“菜篮子”考核要求,启动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扩面(试点二期)建设。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8〕138号)、2018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和市长“菜篮子”考核标准,制定了《沈阳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扩面(试点二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实施。2018年8月,基本完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二期)建设。试点二期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升级为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二是增加标准化菜市场追溯节点。三是以与第三方追溯平台对接形式,以主体二维码为追溯方式增加标准化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学校和医院以及其他单位的团体消费单位追溯节点。四是探索采用手机APP作为追溯信息采集渠道,减少追溯企业的追溯成本。
三、完备系统功能,提高追溯质量
(一)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
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涵盖了我市2家(千喜鹤、福润)生猪定点屠宰场,子系统具备对经营主体备案、服务卡发放、进场登记、宰前检疫记录、宰后检验记录、肉品出厂登记等关键环节控制功能,并能够确保经营主体信息与屠宰场流通追溯信息上传至沈阳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系统以动物产志检疫合格证为来源依据,以肉类交易凭证、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为流向依据(卡单同行),实现来源信息与流向信息的对接。与2家(千喜鹤、福润)生猪定点屠宰场现有的追溯系统对接,获取追溯码、客户名称等相关信息;与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对接,通过扫描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从辽宁省动检信息平台获取进场信息、检疫信息,或通过手工登记检疫合格证信息;场内依靠现有追溯系统,采用一维条码标识白条猪胴体,保证场内批次不混;出场时,在配送单上增加二维码,将买卖双方信息、肉品信息、产地信息、追溯码信息等全部记录,下游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与屠宰场肉品出场信息的对接,实现肉品的追溯。
(二)肉类卖店追溯子系统。
采用IC卡登记或手工登记等方式,获取肉品进场信息;商户操作溯源电子秤,快速、便捷地打印追溯小票。
1.进场登记。使用IC双卡进场,或手工登记记录进场信息,并自动导入专卖店追溯子系统中。
2.进场数据下发。在完成进场登记后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将进场信息导入溯源电子秤。对于本地白条,专卖店追溯系统需从城市平台获取在屠宰厂生成的交易追溯码,并将追溯码全部导入溯源电子秤中。
3.数据上传。溯源电子秤上的交易数据直接进入专卖店追溯子系统;追溯子系统将进场数据、交易数据上传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四、严格安全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加强肉类产品日常监管,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执法检查。
(一)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将肉类产品“索证索票”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内容,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开展餐饮单位肉类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2021年,开展肉皮、肉冻监督抽检150批次,结果全部合格;开展酱卤肉制品风险监测250批次,发现问题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检出。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你们对我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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