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晓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夜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引导扶持,打好资金政策“组合拳”的建议
在支持政策方面:2021年,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2021〕9号),鼓励夜间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建设,对被认定为“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的,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已兑现沈阳市首批11个市级夜经济街区的奖励,极大提升了各类主体发展夜经济的积极性。下一步,沈阳市将开展“‘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推出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其中,将出台扩大税费减免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减免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规范建设方面:2020年,市商务局制定了《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沈商务发〔2020〕19号),在规划布局、环境设施、功能品质、智慧水平、文化特色、综合效益、管理机制等7个方面设置了15项评分标准,设定了认定程序。引导各区县对照认定标准,合理选址、规范建设,丰富业态、拓展功能,统一管理、提升效益。截至2021年底,市商务局已组织了2次认定,共认定市级夜经济街区18个。据各区县报告,2021年全市45个夜经济街区共有店铺1.2万个,带动就业6.9万人。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引导各夜经济街区进行改造提升,培育100个以上夜消费场景,新认定2个以上市级夜经济街区,使全市市级夜经济数量达到20个以上。
在引进项目方面:近几年,市商务局组织各区县商务部门加大夜经济的招商力度,先后引进建设了一批知名夜经济街区。如:利用废旧厂房改造成的1905文创园、红梅文创园、铁锚文创园,利用公园、厂区改造成的兴顺夜市、中央公园夜市,利用街区整体改造成的中街、太原街、西塔街、奉天巷、吉祥夜市、彩塔夜市,利用既有商业项目改造建设的歇马夜市、当夏好市、西红市夜市、沈阳天地、中粮祥云小镇、赛特奥莱、阳光100小镇。下一步,我市将研究出台《沈阳市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若干政策措施》(正在履行发文程序),对各夜经济品牌来沈首发、首秀和开设首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市商务局已将引进首店指标下达到各区商务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夜经济品牌化发展。
在宣传引导方面:一是加强对本地市民夜生活的引导。市商务局连续两年(20、21年)在沈阳日报设立“夜沈阳·非常巷陌”专栏,对沈阳夜经济街区逐个走街探巷,讲述街区的故事,挖掘街区的特色,回忆街区的场景。截至目前,“夜沈阳·非常巷陌”共推出26期专版,文字量达到7万字,近300多条新媒体报道,让更多的沈阳市民了解沈阳夜经济街区,参与沈阳夜生活。二是逐步把沈阳夜经济向外埠推介。市商务局制作了沈阳夜经济宣传片,印制了“夜沈阳消费场景”宣传册,在进博会、辽洽会、韩国周、沈台合作周等展会场所向国内外展示沈阳夜经济。中央2台消费主张栏目连续3年对塔湾兴顺夜市进行报道,新华社海外版把塔湾兴顺夜市向全世界进行推广。2020年,市商务局赵戈局长接受了新华社“快看”直播采访,向全国观众发出了逛沈阳夜市的邀请;韩国KBS电视台正面报道了我市夜经济发展。2021年,在“中国城市夜间经济发展峰会”的圆桌对话上,市商务局李斌副局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沈阳市发展夜经济的经验和成效,把沈阳夜经济向全国宣传推介。三是不断提升沈阳夜经济影响力。2019年,沈阳市被中国旅游研究院评为全国夜经济“十佳城市”,沈阳兴顺夜市被评为全国“游客喜爱的十大冶市”、沈阳刘老根大舞台被评为全国“游客喜爱的十大夜间演艺”。2020年,我市位列全国夜间经济复苏较快城市第9位被新华社宣传报道。2021年,求是《小康》杂志社在全国2757个县域单位中评选出“2021中国夜经济繁荣百佳县市”,沈阳市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为东北地区仅有的3个入围区县。《财经国家周刊》、瞭望智库联合评选出全国夜经济20强区县,沈河区成为东北唯一入选区县。铁西万象汇西红市夜市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城市夜经济消费场景“夜莺奖”。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政府信息资源、媒体资源,加强夜经济舆论引导和推广宣传,培树“夜魅盛京”沈阳夜经济品牌,提升沈阳夜经济影响力。
二、关于提升文化品位,发展“个性化”特色夜经济的建议
在建立文旅夜经济政策体系方面:为了推动消费聚集、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便捷程度,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我市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扩容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鼓励文旅市场主体不断优化品质,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推动我市夜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为了丰富有效供给、培育新兴业态,我市先后出台了《沈阳市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行动方案》《沈阳市城市书房、城市书屋建设方案》《沈阳市“百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近期,市里还将出台《沈阳市旅游产业链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沈阳市文化产业链建设推进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加快文旅项目建设,为文旅夜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在引导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方面:为了应对克服疫情带给文旅市场的冲击,市文旅局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连续两年发放惠民消费券。2021年再度与银联公司合作发放了11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共涉及11个场景,直接拉动消费3.3倍,间接拉动消费7.7倍,有力地激发了文旅消费活力,丰富了文旅消费供给,促进了文旅企业复苏发展,实现了文旅经济“稳中有进”。2021年,1-11月份,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93家,营收同比增长18%。
在打造文旅夜经济消费主流阵地方面:2021年,按照《沈阳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沈阳市文化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文旅局指导各区、县(市)有序推进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实地查验,新增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38家,实现了“提质”“增量”双轨并行,同步提升。特别是产业园区也逐渐成为夜间文旅消费的主流阵地,红梅文创园和沈阳中街共同荣获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在提升夜经济文化品位方面:我市创作演出了杂技剧《忆•华年》等3部建党百年主题精品剧目,举办了“讴歌百年光辉历程激发沈阳振兴力量”群众文化晚会。依托盛京大剧院作为文化地标作用,在2021沈阳艺术节期间,推出话剧《人间正道是沧桑》《两只蚂蚁在路上》、音乐剧《拜访森林》、交响乐“金秋十月”专场等,保证天天有演出,夜夜有戏看。
三、关于完善基础设施“硬条件”,优化夜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在夜经济街区智能化改造方面:市商务局按照《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引导全市夜经济街区加强智能化改造。一是实现场景智能。要求夜经济街区无线网络全覆盖;有统一管理的智能安全监控设施,能够实时准确掌握客流情况;有全天候提供便利服务的自助服务设施。二是实现服务智慧。要求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导购促销、重大活动等信息服务平台;有统一的街区经营情况和消费分析大数据管理平台;能提供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智能停车等服务。三是完善街区设施。要求各出入口及主要节点有清晰的标识导示系统;每50米至少设有1处垃圾箱,每300米至少设有1处公共厕所;要有治安亭(报警点)、防爆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引导全市夜经济街区进行升级改造,拓展在线消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街区数字化水平。
在畅通城市交通出行方面:市交通局一直致力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在我市中心城区构建以公交快线为骨架,常规公交为动脉,微循环公交为有效补充的多方式、多层次、高效、便捷的公交发展体系。2017年以来,市交通局已累计开通70条微循环线路,增加线路里程481.2公里,填补公交空白154.5公里,进一步扩大公交线网的覆盖范围。下一步,市交通局将持续开展线网优化工作,提升公交服务市民出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市民公交出行便捷程度,服务市民出行,服务经济发展。
在降低城市环境影响方面:一是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市生态环境局已不将夜经济区示范街内的餐饮服务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也不需要环评审批和备案手续。夜经济街区内餐饮服务项目根据需要可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电话、平台、窗口咨询,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讲解、告知等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指导服务。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夜经济区街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出现油烟扰民现象。
在允许临街店铺外摆销售方面:目前,我市在占道经营管理上,仍旧严格管控擅自占道经营违规行为不放松。各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可利用闲置场地、场所,设立方便群众生活的临时集中综合性售卖区域,划定区域标线,做到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入市经营。在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市防指市场监管保障专班印发了通告,“在3月24日至30日全市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为方便市民购买生活必需品,防止人员聚集,保供企业可外摆销售生活必需品。”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据《沈阳市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管理工作实施导则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兼顾经营者所需,实现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感谢您对沈阳市夜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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