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再生资源行业良莠不齐阻碍行业发展,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整顿乱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一)关于商务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变更的说明
2019年11月,商务部经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同意,修订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务部门职权有如下变化:
1.商务部门不再具有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执法权。新《办法》:一是删除了关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向商务部门备案的规定,将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二是删除了关于商务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反备案规定的行政处罚职权。
2.新《办法》授予商务部门宏观管理职责。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3.新《办法》授予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执法职权。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二)市商务局推进行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商务局深入落实新《办法》赋予商务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引领行业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1.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高行业规模化水平
2017年,市商务局委托商务部中商规划院,按照我市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17-2022年)》,以此,加快推动“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和回收站点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培育新型回收模式。按照规划安排,市商务局组织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研发智能监控管理平台、上门回收APP等管理系统,推进传统回收方式向“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比如,鼓励龙头企业研发的“再生资源交易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和“上门回收APP”等经营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营,初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模式,实现对传统回收方式优化、效率提升和回收全程可溯源管理。
二是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市商务局组织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逐步推进完善我市以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依托,覆盖城镇社区、乡(镇)和村的再生资源回收三级网络。目前,全市有营业执照的回收站点约1200余个,社区环保屋700余个,居民小区智能回收箱1600余个,大型分拣中心7家和大型集散市场3家。
2.实施标准化试点,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市商务局注重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标准制定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标准化体系。
一是制定行业地方标准规范。2019年,市商务局组织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向市标准化办申报了《沈阳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和《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规范》等2项我市地方标准规范制定计划。目前,按照市标准化办时间进度安排,正在起草2项标准规范,年内将出台实施。
二是积极申报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2020年,市商务局组织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向市标准化办申报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试点项目已获批。目前,正在按照市标准化办安排组织推进。
(三)市商务局下步工作举措
1.以完善发展规划,提高行业规模化水平
以落实商贸流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优化完善市商务局制发的《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17-2022年)》,同时,组织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制定本区域《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并分级分步推进落实市区两级规划,逐步建立起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回收方式多元的回收体系。
2.以实施标准化试点,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标准制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切实发挥标准化试点在行业提质升级和网络体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组织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深化完善《沈阳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和《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规范》等我市地方标准规范,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
3.以落实产业资金政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学习北京、郑州等城市在支持政策方面做法,制订鼓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政策条款,并纳入市商务局制定的《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回收分拣中心和开展便民回收服务。
4.以组织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性规范,推动行业规范化经营
依据商务部等6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关于行业协会履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职责”的规定,组织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根据城市规划、行业规划和有关城市管理、治安管理、注册登记、环境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规定,围绕回收分拣中心、终端站点的点位设置布局,经营场所的设施设置、设备配备和管理制度,以及经营行为等方面制定行业自律性规范。鼓励协会采取广泛宣传、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社会监督等方式,推行行业自律性规范。组织各地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和广大居民群众监督行业自律性规范的实施,对经营者存在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占道经营、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具有法定执法管辖权的部门举报,确保各部门及时予以依法查处整治,达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经营。
5.以巩固创卫成果,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今年,我市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迎检工作中,市商务局按照市创城办印发的《沈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各地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和城管执法部门,协调公安和生态环境等具有行政执法监管职权的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集中执法行动,整治回收站点的“无照经营、压等、压价、压秤、注水、空气刺鼻、污染环境、违规收购钢瓶、现场烧水做饭、存放易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经营。
二、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一)关于对违规运输的收运车辆予以严惩问题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运输车辆,在重点路段、重要点位设置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用足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违规运输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双微”平台,通过开新闻通气会、撰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车辆良好氛围。
(二)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站点非法经营问题
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将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如实登记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主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顿行业秩序;加大对行业日常检查频次和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转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经过工作,全市将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如实登记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市城管执法局办理意见
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属地城管执法力量,持续通过采取联管联控、错时巡查、重点盯守等措施,对在城区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废品回收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取缔或规范,巩固提升城市市容秩序。下一步,将组织各地区城管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对流动废品回收的巡查检查,坚决取缔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依法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处相关无照经营71户。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监管职责,配合做好再生资源行业乱象整顿工作。
五、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意见
(一)调查情况
接到提案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指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为承接部门,牵头负责提案的调查、办理工作。市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派出专人,会同浑南、于洪、皇姑分局对提案中问题点位进行了逐一调查。经检查,除浑南区罗官屯村资源回收站有相关手续外,皇姑区文大线、于洪区北李官地区废品收购站均无任何手续,属于“黑收购站”。上述地区收购站以回收旧纸壳、塑料瓶为主,感官环境较差,但均未发现存在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也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提案中所列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资源回收行业产生的各类污染环境问题。一是全力配合联合执法。根据提案主办部门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相关联合执法工作。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要求,未落实排污许可要求,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依法严厉打击。若违法企业未取得相关手续,移交给属地政府,按“散乱污”予以关停或取缔,并采取“两断、三清”方式,避免其死灰复燃。二是有效加强环境监管。强化与商务、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充分借助街道办事处、网格员力量,加强对资源回收企业的日常监管。特别针对有塑料水洗、粉碎、造粒工艺的企业,要求实施加密监管。并定期对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
感谢您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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