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设立“夜间副市长”职务的提案》收悉。市商务局对本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夜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夜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凸显城市特色、延伸消费链条、促进经济繁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沈阳市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将发展夜经济作为扩大消费的重要战略举措,推动消费载体升级,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全市夜经济地标不断涌现,“越夜越沈阳”城市消费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夜间消费规模稳步扩大。2024年,实现夜经济街区开街58条,打造特色夜消费场景150余个,街区店铺数量近万个,带动就业人数4.5万人,平均日客流量约120万人。
根据美团研究院2025年2月发布的《2024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在全国各城市夜间经济供给质量排名中,沈阳市位居第六。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学谋划,制定出台发展夜经济政策文件
2019年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三核、两带、九片区”的夜经济空间构想,部署了加快全市夜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2020年出台了《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就打造培育和改造升级全市夜经济街区和点位进行系统推进。2025年3月出台了《沈阳市夜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未来5年沈阳市将积极构建“2+20+N”夜经济空间布局体系,着力发展夜食、夜游、夜购、夜娱、夜体、夜宿等业态,构建层次清晰、布局协调、业态多元、场景融合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二)加强扶持,培育建设夜经济载体
近年来,市商务局依托传统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和老工业厂区等资源,积极开办和改造升级夜经济街区和消费场景,培育打造了中街、老北市、西塔街等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中、高端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形成了高品质多元化综合夜经济消费场。截至目前,沈阳市现有省级示范(特色)夜经济街区8条,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27条。
(三)创新供给,推动商文旅体融合发展
融合商业、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开展联动,吸引人气、提升品味,增加品质消费供给。打造形成了1905、奉天记忆、红梅、铁锚1956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夜经济街区;万象汇、歇马、万达、凤凰夜市等商业综合体商业、餐饮、休闲、文创、娱乐多业态夜市系列;兴顺、彩塔、奉天巷等餐饮街区,推出无人机矩阵表演、沈北夜光夜跑、浑南炫彩音乐喷泉和丁香湖水幕电影等特色夜经济主题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市夜经济消费活力。
(四)强化组织,协同促进落实到位
将发展夜经济工作列入市、区县(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导。市商务局统筹协调,建立全市夜间经济载体、活动清单,统计、总结各区夜间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推广案例和经验。市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各区落实夜间经济街区和相关活动审批管理优化工作;建立夜间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夜间经营活动中相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夜经济发展重点方向
按照《沈阳市夜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围绕构建“2+20+N”夜经济空间布局体系,差异化塑造金廊、浑河等2条夜经济发展带;集中打造沈阳方城-中街、太原街、西塔北市、彩塔、奥体中心等20个地标型夜经济集聚区;全面升级N个夜经济发展节点,形成以购物、生态、文旅、观光等功能为主的夜间消费目的地。到2027年,将沈阳打造为“区域夜经济消费中心、东北夜经济的地标城市”。
(二)打响“越夜越沈阳”品牌
依托夜沈阳地标、重点商圈和全市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资源,充分结合传统节日契机,策划富含文化底蕴、彰显城市魅力的“越夜越沈阳 ”精品活动,包括夜食、夜购、夜娱、夜游、夜研、夜读、夜宿、夜体等八个子品牌,将商业繁荣和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工业文化等有机交融,推动文商旅体多业态深度融合与创新。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 ,持续提升“越夜越沈阳”夜经济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提升市民夜间经济意识
发挥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以及宣传单、海报、电子屏等媒介,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夜间消费资讯服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培育和壮大夜间消费群体。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市商务局会同文旅广电局、体育局、交通局、城建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协调推动发展夜经济工作体系,坚持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建立市区两级发展夜经济工作专班。
(二)优化风险防控
制定夜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以及应急方案预案,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的夜间巡控警力。完善紧急救援服务、投诉管理,设立夜间急救点,同时提供便捷的报警求助渠道。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对一些重点安全事项排查整治管控,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三)完善公共服务
在人流量大的夜间经济集聚区,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并逐步形成常态化运营。实施夜间停车场共享工程,推动夜间闲置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完善夜经济街区照明设施,减少黑暗角落,提升行人和消费者的夜间出行安全感。
(四)规范经营行为
出台配套夜间环境卫生监管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夜间噪音、垃圾清运、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环境污染物的管理,尤其是餐饮企业、露天夜市等必须确保油烟排放设施合格;增设夜市垃圾清理设施,及时清洁环境,特别是科学处理餐饮垃圾。
感谢您对推动沈阳夜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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