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长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港澳企业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众多港澳企业在沈阳投资发展,如香港新华集团、香港新世界集团、澳门永同昌集团等等,投资领域广泛,涉及金融、房地产、商业、会展、酒店等多个行业,其中,香港是沈阳的最大外资来源地,为沈阳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沈阳与港澳地区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沈阳的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港澳企业)服务保障工作,沈阳市一直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店小二”服务质量、加快政策措施落地、高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诉求等方面,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实施以来,持续加力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使沈阳成为港澳企业投资兴业的热土。今年,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恒隆地产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研药港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等5家港资企业被省表彰为突出贡献企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港澳企业投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沈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制定《沈阳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等配套文件,形成政策体系。落实政策支持,2020年以来,多家港澳企业获得支持市场主体复苏、促进商业消费、外贸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金融支持,推进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支持三生制药等港澳企业增加授信额度,自由贸易区沈阳片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试点等等。强化人才支持,推出“兴沈英才计划”,加强“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专项》,吸引优秀人才来沈创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新设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309家,新落地服务业项目1230个,港澳企业积极参与其中。
二是优化港澳商投资环境。打造便利政务环境,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商务服务员制度,为港澳企业配备商务服务员,强化与企业沟通联系;实现外资与内资同等待遇,“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企业缩短申报时间68.4%。营造公平经营环境,港澳企业平等参与全市“两新”活动,严格执行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采购文件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宜居生活环境,制定《沈阳市国际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港澳学生按照当地政策统筹安排入学,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发挥协会作用,2024年以来,市外企协会邀请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沈阳海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组织政策解读会议12场,合规经营培训10场,人才招聘活动15场,服务港澳企业发展。
三是完善港澳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2022年11月,我市建立了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主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按需要召开。现已召开10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55家外商(港澳)投资企业104个问题诉求,港澳企业占比23%以上。完善诉求渠道,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开设外资企业投诉平台、设立全市外资企业投诉电话、涉外商协会、全市招商部门、走访调研外资企业、区县商务部门提报、商务部投诉平台推送,通过省市外资企业座谈会、省商务厅转办、驻沈使领馆通过市外办提出、市“惠帮企”平台及“12345”热线推送等方式收集港澳企业诉求建议。分类处理诉求,对收集上来的诉求,以联席会议、本级办理、区县办理等三种途径进行处理。对涉及面广和单个企业诉求多的诉求以联席会议形式处理。对涉及市直部门的诉求由市本级协调处理。只涉及区县的诉求交办区县处理。全程跟踪管理,在港澳企业诉求办理的过程中,通过事前沟通、事中推进、事后回访,形成诉求办理的闭环流程。第一时间与诉求企业进行沟通,了解诉求的相关情况,掌握原始资料。同时,对诉求进行初步判断,合理选择处理途径。对以联席会议形式处理的未现场办结诉求,每月进行跟踪调度,全力推进办理进程。对办结的诉求,再与诉求企业进行一次联系,了解诉求办结情况,征求企业对办理过程的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继续以市联席会议为主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灵活工作方法,加大对港澳企业服务保障力度,为港澳企业在沈阳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保持常态化沟通,从诉求来源看,涉外商协会代表外资企业提出诉求占比达25.9%,为诉求来源第一大户。加强与涉外商协会保持联系,能相对快速的了解外资企业诉求,传达政府惠企政策等等。以市、区两级的营商环境大会、对外开放大会,以及分国别(地区)外资企业座谈会、商企界代表座谈会等等,发挥市港澳办作用,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建立重大外资项目、重点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实行“一对一”服务和“一企一策”待遇。实地走访调研。由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联合开展走进外资企业活动,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倾听外资企业的诉求和建议。结合外资企业评价激励工作,帮助外资企业在投资、外贸、纳税、就业、科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适时组织市、区两级负责外资工作人员赴上海、杭州、广州等外资企业多、服务做法好的地区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市外企服务质量。
二是妥善处理诉求。开好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外资企业投诉渠道,主动收集外资企业诉求,关注港澳企业在沈阳投资运营发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外资企业的诉求建议。主动上门服务,为外资企业配备商务服务员,及时宣讲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级助企纾困、减税降费、项目奖励等政策,及时处理和反馈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市港澳办指导下,结合我市惠帮企平台功能,主动服务好港澳企业。优化工作形态,做实每一个诉求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让外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困难后第一时间想到商务部门反馈并得到妥善解决,以最优的工作状态培育外企服务“沈阳品牌”。
三是加大宣推力度。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我市外资企业联席会议省首创做法,以正向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走访企业和商务服务员向外资企业宣传联席会议,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通过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以及各类考核评比主动展示我市外资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成效,持续扩大沈阳市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的影响力品牌力,着力服务好港澳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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