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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市商务局有效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行政审批处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结合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商务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此次清理,依据《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3号 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内容围绕“10+1”类政务目录的证明事项,重点针对烦扰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情况开展。
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市营商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共享的一律取消。
二是涉及“兜底条款”的证明事项,如“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如法律法规设定或指导性文件规定的,不再作为办理要件内容体现,并将涉及的具体情况按照情景分类进行细化,在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中排列出分类内容,方便办事企业对照情形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
三是编制《沈阳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办理规程》、《沈阳市商务局事项要素颗粒化表》,逐项列明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流程指南等内容。
现将沈阳市商务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和压缩行政许可信息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