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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农产品流通提案 (第4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市场建设处

王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农产品流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各类农产品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支撑作用,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优化布局,着力提升农产品市场服务功能,加快农产品零售末端布局建设,建立完善公益性功能制度机制,推动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有效推动农商互联,逐步构建产销紧密、畅通高效、安全追溯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打牢沈阳市“菜篮子”工程基础,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5000平以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97个,主要分布于和平区6个、沈河区7个、铁西区4个、皇姑区8个、大东区11个、于洪区2个、浑南区6个、沈北新区8个、苏家屯区9个、辽中区14个、新民市16个、法库县3个、康平县3个。

全市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农产品交易市场18个,形成了以沈阳副食、盛发、雨润、地利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吸纳辐射力的大型农产品市场,以前当堡鲜鱼批发市场、叶茂台花生批发市场等为代表的产地交农产品市场。全市各类农产品零售网点4000余个,培育发展了以新隆嘉、地利生鲜为代表的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全市农产品冷链总储藏容量136.37万吨,冷链车辆达2700余台。

二、推进农产品流通工作情况

(一)持续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引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市场建设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交易环境,提升信息化交易服务能力。一是完善批发市场园区功能,场内交通运输设计合理,科学设置了分类交易区布局,冷藏保鲜设施齐全。二是提升市场运营管理水平。推进市场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市场的运营管理,通过线上销售渠道,引导业户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销售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引导农产品零售网点布局。制定《落实“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鼓励新隆嘉、地利生鲜等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加快建设发展农产品零售末端,增加零售网点密度,实现市民15分钟“便民圈”。

(三)推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建设。按照商务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沈阳副食集团水产市场、辽宁新隆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被商务部评为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零售)市场,沈阳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被评为沈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协议形式,持续增强农产品零售网点公益性功能,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774个。全市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保障农产品流通、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帮扶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捐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市民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规划引导。依据《沈阳市专业市场布局优化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挥沈阳区域优势,引导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持续增强主城区大型批发市场功能,加快新民市大民屯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着力提升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水平。

二是持续做好农商互联工作。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及时发布农商互联信息,邀请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大会等农商互联活动,为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提供平台。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县域(乡镇)农贸市场、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点建设,引导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流通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流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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