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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沈阳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政策法规处

沈阳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委《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委依法治市委《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沈阳市商务局实际,制定沈阳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全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推进严格执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商务工作实现高质量推进
    沈阳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细化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3.加大法律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4.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加强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充实配强工作力量。
   7.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8.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核、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9.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
    10.督促部门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13.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监督。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5.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6.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17.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8.严格执行《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19.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0.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1.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2.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力度。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
    23.支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2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等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工作。
    四、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商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25.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2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商务厅报送上一年度市商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每年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市商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26.按照《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沈法委发〔2021〕4号)要求,按时完成市商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并上报。
    27.每年年初制定市商务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严格按计划规范开展行政检查。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
    28.每年组织开展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连同相关执法案卷及时上报。
    29.按照上级法制部门工作部署,每年开展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市商务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全局深入学习商贸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拍卖法》《电子商务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利用审批窗口、召开会议及到企业走访调研等机会积极向企业宣传商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31.组织开展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32.组织开展市商务局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3.稳妥办理涉及市商务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积极了解申请人诉求,研究解决办法,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答复意见。认真研究行政应诉案情,稳妥开展应诉工作。

34.每年组织开展涉及市商务局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修改、废止、保留等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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