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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沈阳市商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5-08-06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沈阳市商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民普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全局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局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凸显法治在商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二、普法责任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沈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机关各处室,商务事务服务中心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 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机关各处室,商务事务服务中心

(三)持续做好民营经济领域重点普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好“聚力振兴新突破法治护航决胜年--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等专项普活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策措施开展广泛宣传。

责任处室:流通业发展处、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机关各处室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有效落实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规范制定并有效实施本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等机关各处室,商务事务服务中心

三、市商务局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及时间节点

(一)重点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洗染业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重点普法对象:全市商贸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社会公众。

(三)重要时间节点:5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 “12·4”国家宪法日。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外商投资管理处、对外贸易管理处、电子商务处、流通业发展处、生产资料流通处、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市场秩序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行政审批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全面掌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内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理念。责任处室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主体责任,统筹摆布各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制定宣传计划,稳步开展法治宣传。

(二)压实普法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处室要主动担当作为,将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加强调度督促,全力以赴推动任务完成。要严肃宣传纪律,落实把关责任,确保取得实效。要动态跟踪了解掌握本行业领域新出台或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及时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工作。

(三)发挥阵地作用,把握时间节点。责任处室要因地制宜,将每一项行政工作都作为一次法治宣传。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各自业务职能,细化宣传内容计划。要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有序开展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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