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商务发〔2024〕13号
各区、县(市)相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沈阳市2024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沈阳市2024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沈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沈阳市2024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促进汽车消费,持续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拟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一、发放对象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面向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
二、补贴金额和活动时间
本次补贴活动拟于2024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补贴金额8000万元,发完即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补贴活动所需资金800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四、补贴条件
1.消费者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含)以上新车(燃油车、新能源车),不包括二手车。
2.按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补贴。
3.发票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3月15日(含)-3月31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五、补贴标准
1.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
2.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
3.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
4.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6000元。
5.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
六、申领方式
1.消费者申报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
(3)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2.审核时间
审核过程包括初审、复审两个程序,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 “红包”- “专享红包”。
3.消费补贴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补贴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费者收到消费补贴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
③“专享红包”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未使用的红包自动退回市商务局指定账户。“专享红包”支持线上线下扫码使用,由于个人原因,经与商家交易的红包在有效期外退回的,市商务局不予以补发。
七、需说明事项
活动期间,每位车主只可享受一次补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