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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全面优化和扩大沈阳服务供给,全力推动沈阳市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9部门共同制定了《沈阳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沈阳市商务局   

2025年9月3日   



沈阳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促进服务

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优化和扩大沈阳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助力打造东北亚国家化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一)特色餐饮消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鼓励引导各区、县(市)街区实施数字化提升。积极招引餐饮业全国首店、名店入驻沈阳。配合开展中华美食街区、辽宁美食街区、“美市美食”辽宁地标美食评定等活动。举办“沈阳味道 千滋百味”美食推荐活动,推选出具体沈阳特色的经典辽菜、东北特色菜、风味民族菜以及特色小吃和一定数量的品鉴店,鼓励各地区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培育餐饮消费新热点。(市商务局负责)

(二)住宿服务消费。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指导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与布放,提高酒店业外币兑换服务能力,为境外人员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高品质住宿服务。持续培育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各区、县(市)申报等级旅游民宿,持续推动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农村闲置村部、校舍资源,合力推进乡村旅游民宿服务,持续完善多业态融合发展。同时,指导有需求的地区开展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外办、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家政服务消费。建立健全家政信用体系,推广应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家政企业推出家庭陪伴、陪诊、整理收纳等类型家政服务,完善行业服务标准。推动家政进社区,增加服务供给,巩固家政兴农工作成果。打造沈阳“巾帼红·沈姐姐”家政服务品牌,聚焦居民群众、家政从业人员、家政服务管理人员,特别是老年群体,深化家政服务,形成巾帼家政进社区服务体系。严厉打击家政服务消费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就业协同发展。面向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及新职业领域,打造市级培训品牌。(市商务局、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养老托育消费。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活动,引导和促进适老化产品消费,带动适老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以推进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工作为契机,打造“盛情康养”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范升级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功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引导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互设实习实训基地。举办沈阳市养老金融资源交流对接活动,加大养老托育项目支持。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养老、托育项目建设。推进沈阳市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托育相关专业,支持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在已建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利用社会优质养老产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组织企业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推进我市老年用品推广应用。积极落实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200平米以上托育用房的要求,利用已交付的托育用房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举办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在出让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及要求。完成11个省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的建设任务,探索形成我市完整社区建设经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五)文化娱乐消费。组织中街、红梅文创园、老北市、1905文化创意园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文旅促消费活动。积极开展提质创优工程,组织参加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国产纪录片、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系列推优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组织属地电视台播放“拒绝套娃收费”公益广告、“遥控器二合一”宣传片、“电视收看明白卡”等宣传片。积极推进和平区、大东区短视频产业园建设。组织开展2025年网络视听季度推优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契机,举办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

(六)旅游消费。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推动中街、红梅文创园、老北市、1905文化创意园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丰富消费业态。开展小剧场建设工程,推动各类演出资源与小剧场开展合作,打造精品剧目。落实大型演出奖励政策,打造良好演出市场环境,引进更多演唱会。推动玫瑰音乐节围绕“浪漫”“七夕”打造特色音乐节IP,叫响“每年七夕的周末和你的爱人来沈阳看玫瑰音乐节”浪漫宣传口号,助力演出经济发展。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整合涉外事项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提供包括中文、英语、日语、韩语、德语和俄语等六种语言服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和水平,规范客车租赁行业管理,满足旅客多层次出行需求。配合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管部,引导银行、支付机构持续推进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鼓励银行优化账户服务,在银行网点设立“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的银行账户服务体验。(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外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体育消费。深化“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举办高水平国内外赛事活动,承办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滑雪巡回赛-沈阳东北亚站比赛、第三届“振兴杯”沈阳青少年冰球邀请赛、2025中国公路自行车联赛、2025全国羽毛球团体冠军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2025年亚洲青年赛艇锦标赛、第八届沈阳国际赛艇公开赛系列赛、第十一届沈阳“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沈阳市青少年系列活动比赛,配合承办CBA联赛。积极申办和举办2025VelosolutionsUCI泵道世锦赛中国区预选赛(沈阳站)暨2025中国泵道自行车联赛(沈阳站)、全国啦啦操联赛(沈阳站)、中国自行车运动骑游大会分站赛、全国传统武术比赛分区赛等国际国家级群众体育赛事,吸引全国各地游客来沈参赛、游玩。举办市民运动会、全民健身国际徒步节、沈阳市武术节、沈阳市社区(村屯)运动会等大型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本地赛事品牌。开展广场舞、太极拳、毽球、篮球等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四季有赛事、全域可参与”发展格局。举办冬泳邀请赛、市民冰雪运动会、冰龙舟大赛、冰雪嘉年华等群众冰雪活动,推动冰雪经济发展。落实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沈阳市各项筹备工作和冰雪场地建设,开展群众冰雪活动,拉动冰雪产业、冰雪经济发展,助力冰雪运动强省建设。(市体育局、市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教育和培训消费。鼓励学校适当引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市教育局负责)

(九)物业居住服务消费。2025年更新改造100个住宅小区。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持续培育家居行业发展,举办家居类展会,搭建合作平台,挖掘合作机遇。鼓励各区、县(市)积极开展家居、家装等装修改造促消费活动。(市房产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十)数字消费。引导电商平台开展IPv6家庭终端优先推荐活动,加快存量老旧家庭网关升级替换。提升家庭网络终端IPv6支持能力。提升物联网终端IPv6网络连接能力,持续推动消费物联网终端、生产物联网终端、公共物联网终端同步支持IPv6。开展2025年教育数字化“百场培训进百校”活动,以国家和沈阳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为基础,组建培训团队,逐步实现师资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创新运用AI技术赋能教学的应用介绍。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求。持续创新电商直播消费新场景,推动电商直播赋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推广互联网医院提供在线咨询、复诊、续方、购药等功能,融合线上线下慢病管理与增值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康管理闭环,全面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房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绿色消费。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引导企业自愿参加低碳产品认证。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碳排放报告、年报审核以及重点排放企业的月度存证审核工作。梳理重点行业企业名录和新增企业。印发《沈阳市2025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持续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落实。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做好绿色低碳服务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鼓励认证机构拓展服务认证业务范围,组织开展能效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规范计量标识标注行为。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提高家装、出行、旅游等领域绿色化水平。开展快递包装减量化专项指导行动以及快递包装回收利用和处置行动。鼓励寄递企业通过免费提供复用纸箱,提供寄递优惠等方式,建立健全包装回收复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康消费。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培育长护险定点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医康养护一体化服务机构。积极扶持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科普教育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的单位发展,协助开发中药健康养生产品、药食同源食品,支持中医药科普研学馆建设,加强对具有游览价值且中医药特色突出单位的宣传推广。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展网上购药线下送药服务,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打造“好就医”智慧服务场景,优化互联网端医院挂、缴、查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功能。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金融办、市医保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十三)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国粹岐黄 健康沈阳”中医药文化系列主题活动,将中医药服务与“夜市”文化深度融合,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中医药医疗、健身、养生服务,营造中医药健康服务消费新场景。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范升级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功能。以冰雪运动带动冰雪旅游,激发冰雪经济活力,不断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组织本地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强化本地企业品牌宣传推广。印发《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市)对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发挥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充分发挥沈阳区位优势和教育资源丰富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利用沈阳韩国周、制博会、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等展会平台,开展对外招商活动,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沈阳。加强5G网络覆盖,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流程智能化重构与数据互联互通,加速高端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招商引资,通过举办银发大集、“养老消费促进月”等活动,力争引入国内外养老行业优质企业在沈落地注资。(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十六)加强服务消费监管。推动“源头”化解模式,扩大ODR机制覆盖面,鼓励引导商场、景点等消费场景企业推行ODR机制。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食品、药品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交流,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强化行政指导和培训,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跑分洗钱”“推广引流”“买卖两卡”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手段的宣传防范力度。以“净网”专项行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主责,不断强化侦查打击意识,强化多警种合成作战,重点对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网络“黑灰产”等群众诉求强烈的网络犯罪发起攻坚,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清朗·整治涉企网络黑嘴”等专项行动,对从事虚假不实测评以及诋毁产品服务质量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整治涉企网络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引导诚信合规经营。强化相关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依托“信用沈阳”及时进行公示。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发挥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公示的指导服务作用,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准确记录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强化与市直部门密切协作,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消费评价(市数据局(市信用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服务消费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做好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创建,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印发《沈阳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做好我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和托位补贴发放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九)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运用金融等工具,为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娱乐、住宿餐饮、家政、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资金。推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入驻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担保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促进服务消费。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护照、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换购住房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退税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夯实人才队伍支撑。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和技师培养等培训,深入实施校企双制及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将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的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目录。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升级扩容,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领创技能大师工作室(站)。深化校企合作,鼓励驻沈高校建设好50个现代产业学院。开展生活服务招聘活动,扩大人才供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严格遵照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方法,做好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工作,及时跟进国家和省统计局服务消费统计方法制度变化,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促进服务消费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 用,强化统筹谋划,共同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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