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积极培育沈阳市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沈阳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委金融办等10部门共同制定了《沈阳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沈阳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5日
沈阳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辽宁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商服贸〔2025〕13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培育我市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
(一)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加强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衔接,及时调整与负面清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健全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开放先行作用,积极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重点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寻求项目应用场景,吸引更多境外高水平服务提供者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入挖掘应用场景,鼓励企业扩大或新增服务贸易业务。积极优化保税监管模式,推动开展综保区外自贸区内保税维修业务。依托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金融服务建设,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的在线审核、项目展示、融资申请、增信服务、政策兑现、信息披露、银企对接等综合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借助沈阳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平台,推进电信、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自贸区、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
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RCEP成员国进出口规模,推动有资质的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进出口保险服务。制定印发《沈阳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实施方案》,从购买跨境金融服务等方面,学习先进地区创新经验并复制推广。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提高监管政策透明度,降低跨境服务贸易成本。(自贸区、市商务局、市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
支持我市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做好服务贸易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依托行业协会,探索推进优势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对接国际标准,提升标准制度型开放水平。(市市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
(五)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
提高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沈工作便利度。在全市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优化两类许可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辅助人员来沈投资创业、工作、讲学、经贸交流提供多次往返签证和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提供永久居留便利。设立沈阳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在中心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包括中、英、日、韩、德、俄等六种语言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级部门出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工作要求,为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外办、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精准对接企业贸易融资需求,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贸易融资资产转让等创新业务,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自贸区的创新引领和试验田作用,提高外汇业务便利度,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市委金融办、自贸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技术成果交易和运用
制定《沈阳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支持建立以合作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移转化等为主营业务的国际合作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5家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争取10项以上科技部及省级科技合作项目。举办“中白科技创新年活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扬帆出海科技领航”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活动,打造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矩阵,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和交易。对投保专利保险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市科技局、市市场局、市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持续推进直达国际的数据专用通道覆盖自贸区、中德园等重点外向型园区,着力提升我市信息通信网络承载和服务能力。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快速处置数据安全问题隐患。实施网络安全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封堵相关漏洞,消除网络安全威胁风险。配合上级做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申报工作。按照《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开展数据安全工作。提升政务外网的数据安全性。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求,在市政务外网出口部署数据跨境探针和API探针,形成综合数据安全监控网络,覆盖跨境场景下敏感信息的传输和交换,及时识别潜在的敏感信息跨境传输事件。(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九)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国铁集团运力支持,申请增加满洲里口岸中欧班列开行频次,申请新增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图定线路。以中欧班列(沈阳)为载体,畅通国际物流通道网络,助力企业开拓亚欧国家市场,降低跨境贸易成本,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综合实力。组织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创建辽宁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指导,推动企业在多式联运增长、运输组织模式创新、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取得实效,强化试点项目运行监测,及时协助企业高效应对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航空口岸功能资源,培育壮大市场运营主体,加大政策宣传和招商力度,吸引优质企业在沈开展业务。构建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提高跨境寄递服务水平和国际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各快递企业在国外设立自营或加盟服务网络,持续提升服务覆盖范围;在境外国际大型航空枢纽建设自有航空快件处理场所,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沈阳铁路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沈阳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旅行服务国际竞争力
大力开拓沈阳跨境旅游服务市场,优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指导重点景区持续开展便利化支付工作,优化护照、永久居留证等线上预约购票功能。推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配备外卡pos机,设置外币兑换点等服务,协助外籍人士开通并使用移动支付,更好为来华境外人员提供服务。稳步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拓展国际航班国内段客运业务、开通快速缴款绿色通道、开展入境行李嵌入式先期检查监管等,在沈阳口岸提供口岸签证便利和240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为旅客提供便捷通关服务。进一步优化旅店业经营者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简化信息采集项目,拓展登记报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指导培训,便利旅店经营者依法便捷开展住宿登记。(市文旅局、市公安局、沈阳海关、市商务局、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专业服务贸易发展
提升语言服务出口基地综合服务水平,参评国际权威语言服务研究机构排名,提升基地知名度和全球影响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训提升律师办理涉外案件能力,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出台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南,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布局和一般性网点覆盖面。出台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遴选备案一批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网点申请备案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提升沈阳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助力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效应,打造联盟化合作平台。搭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与企业、高校间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桥梁,打造市场化服务品牌。持续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引进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导高校聚焦国家急需紧缺专业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实施展会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依托沈阳独特的区位优势,借助重点展会平台,围绕十大产业集群,推进“会展+招商”“会展+消费”深度融合。通过茶博会、食博会、东北亚消博会、两大车展等消费类展会,指导主办企业设计促销活动,打造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潜能,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发挥会展业的拉动作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消博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华交会等外埠展洽活动,帮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引导培育我市服务外包相关产业园区,积极推荐参评省级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引导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指导各地区结合自身优势产业因地制宜探索服务外包发展方向,引导企业重点开展信息技术、工业设计、工程技术、医药研发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外包业务,积极培育制造业和服务外包融合发展,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传统优势服务出口
依托沈阳市沈河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构建品牌矩阵,统筹区域资源,以故宫、张学良旧居等文化地标为核心,融合现代文化创意,塑造高辨识度的 “方城文化” 品牌,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升动漫、柞蚕文化等产业园发展水平。推动中国武术、围棋等体育服务出口,促进沈阳体育与国际接轨,推动武术套路交流代表团赴俄罗斯开展友好交流访问等活动,以武术为平台对沈阳城市形象进行深度宣传推广交流。充分利用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及海外中医药中心平台资源,开展中医药国际教育培训及各类讲座,参加中医药相关展会,不断提升辽宁中医教育品牌影响力,推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采取组团参展等方式寻找发展商机,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以进博会、中华老字号博览会、辽洽会等重要展会为支撑,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展销活动,举办沈阳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等活动,扩展国内外展销平台。指导老字号参与电商平台特产馆运营,联动网络平台打造特色消费矩阵,丰富老字号消费新场景。(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沈河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优化保税监管模式,落实好服务保税监管模式免税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行出口退税便民举措出口退税“网上办”、备案单证“电子化”、退税办理“免填报”,助力企业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支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构建“唯一性认证”辨别验证模式。强化沟通协调,简化海关监管手续,助力企业异地开展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有序推进国际航线开通复航,持续加密日韩航班,争取开通澳洲客运航线,提升国际运力,助力货物贸易带动服务贸易扩大规模。充分发挥沈阳在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食用水生动物、药品等指定进境口岸的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综合性口岸,扩大货物贸易规模。(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沈阳海关、市文旅局、市财政局、自贸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国际间合作与交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数字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强与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联系,在医疗康养领域对接一批韩国优势企业。推动中日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探索医养结合在认知症服务中的落地模式。引进和承办ITF国际网球巡回赛、全国青少年跆拳道锦标系列赛等国际级和国家级体育赛事、大众体育精品赛事的筹划、组织、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引进境外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节目,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贸易,及时跟踪国家制定的绿色服务进出口指导目录。鼓励急需的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进口,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五、拓展国际市场布局
(十六)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
深化对日本、韩国等国家服务出口,巩固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等优势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依托沈阳国际软件园、科大讯飞产业园、启迪科技园、创思佳业国家语言服务出口基地、辽宁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重点园区和基地,打造服务贸易集聚区,吸引服务贸易企业集聚发展,完善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鼓励拓展我市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医疗、设计等领域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合作范围。(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十七)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协调统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为涉案企业提供公益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定期在“沈阳知识产权”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信息。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不断提升沈阳市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市市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支撑体系
(十八)创新支持政策措施
落实好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对符合规定的零税率应税服务,确保及时办理退(免)税手续,多渠道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夯实出口退税便民举措。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等投放力度,持续优化对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对接,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推动信贷资金更精准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服务贸易领域覆盖面。统筹运用中央及省市现有资金渠道,鼓励企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服务贸易企业技术水平,扩大企业影响,提升品牌和企业形象,实现政策资金的正向引导。开展高校服务贸易等相关学科专业调研,支持高校加强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打造经济学、管理学等服务贸易相关学科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科研创新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统计监测水平
落实商务部新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和《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指导各地区挖潜并督促企业开展服务外包纳统工作,定期面向区县和企业开展统计培训工作。对统计数据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做到应统尽统。推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健全服务贸易统计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06号